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肥警神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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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2章 警察哥,这样是不是不算贼啊(第4页)

  “你偷了多少电瓶?”

  “23组。”

  “还记得偷电瓶的地方吗?”

  孙平安这问话,就是程序型问话,换成任何警察进行审讯,都是要问这一下的。

  基本上犯罪嫌疑人能回答出3-5个,大致的位置,差不多的时间,就行了。

  这就是立案的证据。

  以前程序模糊的年代,抓一个贼,恨不得把所有悬案都扣他脑袋上。

  这也导致了不少冤假错案的产生。

  “记得。”张元点头道。

  让孙平安完全没有想到的是,张元竟然用没戴手铐的那只手,从裤兜里掏出了一个破旧的小本子。

  “11月4号,晚上9点20,在八里桥的兰苑小区门口,我偷了2辆电动车的电瓶。”

  “11月15号,凌晨2点,在星丰路的有朋友网吧,偷了2辆电动车的电瓶。”

  “11月27号,中午12点半,在仁丰路的风云饺子馆后门,偷了1辆电动车的电瓶。”

  “12月……”

  10几次偷电瓶,日期,时间,地点,清清楚楚。

  孙平安都惊了,他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小偷,这尼玛偷东西,居然还要做记录?

  怎么的,是准备等老了,写回忆录的时候用?

  还是被抓了之后,给警方提供详细证据,让自己在法庭上被判的更重一些?

  “你记这玩意儿干啥用?”孙平安实在是忍不住了,开口问道。

  “我寻思着,这不快要过年了嘛!”

  “过年的时候,正好是饭店那些过年不放假的地方,最需要人手的时候。”

  “到时候我就能找到一份工作了。”

  “然后我赚到钱了,就去补偿那些被我偷了电瓶的人。”

  “警察哥哥,这样,是不是就不算是做贼了?”

  孙平安,被震撼到了。